青岛科技大学新政策:为社会实践学生投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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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09:22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青岛科技大学近日出台政策,由学校出资为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校生在社会实践中如果遭遇意外伤害,最高可获得十多万元的经济补偿。 青岛科技大学为学生购买的这份保险的期限为10天,理赔的内容包括人身意外伤害、意外医疗、疾病身故与遗体遣返四类,在10天的实践活动中,这些学生如果遇到中暑、车祸等意外伤害事故,都可获得相应的赔偿,每人最高可获得13.8万元的赔偿。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