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喇叭 要治“大嗓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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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1:55 法制晚报 | |||||||||
针对市人大代表的“一些场所音响声大有损健康”提议 本市有关部门拟发公告 书店喇叭 要治“大嗓门” 同时 市运管局将着手研发新型报站系统 来减轻因报站所造成的噪声污染
本报讯(记者 李洁)为避免书店内音响或喇叭的“大嗓门”带来噪声污染,本市拟发布公告,要求全市书店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调低音量。 “北京现在的商店、书店、地铁和公共汽车播音、报站的声音过大,与发达国家轻柔的音量形成了反差,有损听力和心脏健康。”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市人大代表申丹在今年两会期间提出的“降低音量建议”得到了回复。 市环保局表示,已经将代表的建议转给了相关部门,并建议卫生部门依据《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加强对商场(店)、书店室内噪声的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在答复中还透露,本市有关部门拟发布公告,要求全市书店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调低音量,以提供良好购书环境。 同时,市运输管理局还将着手研发新型报站系统。如在新型环保公交车上安装显示报站内容的电子显示屏,录制语音简练、语调和谐的广播语音,减轻或避免报站所造成的噪声污染。 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在保证乘客能够听清报站声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报站系统音量。 此外,市商务局还将进一步推动商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督促协会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指导、监督,减轻公共场所的室内噪声污染。 相关链接 目前,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商场、书店等公共场所室内声音环境应由卫生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地铁和公共汽车播音、报站音量问题应由交通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