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扫黄办"原主任卖"黄"获利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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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2:24 新闻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广州“扫黄办”原主任汤文君指使出纳李冬将收缴的非法光盘当废品卖掉敛财。李冬从中贪污29万元后,投案自首并检举上司。汤文君被判刑后,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日前一审判处李冬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
2002年至2004年期间,汤文君任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兼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汤文君在任时,指使出纳李冬将扫黄打非收缴物品当作废品出卖的钱截留下来交给他。 李冬先后将废品收入中的200多万元存入汤文君账户,汤文君也没有亏待李冬,拿出29万元来“犒劳”她。 2004年底,听到“风声”的李冬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全部退出了赃款,并检举揭发了上司汤文君。因贪污数额巨大,汤文君于2005年1月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而李冬则于今年4月被检察院起诉到海珠区法院。 法院查实李冬有自首、退赃和检举立功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贪污罪判处李冬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