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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突破:县域经济两个首创三个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2:30 黑龙江日报

  于莉莉 本报记者 张桂英

  ■新增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人才和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两个奖项

  ■升级晋位奖从十强县、十弱县扩大到全部县

  ■获弱县大项目奖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超5000万元项目可按投资总额1%奖励返还

  通过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各地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在我省并非首次。然而,省委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在激励政策方面所设奖项之全,力度之大,含金量之高,堪称“历史性的突破”。

  升级晋位奖、争创强县奖、优秀人才奖、信贷投放奖、弱县大项目建设奖,从个人到县级财政,从项目建设到金融支持,所有县域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都纳入了奖励范畴,“这次激励政策的最大特点是体现普惠,为的就是激励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细读政策,有关奖励与激励的内容分别出现在四个不同的政策条款中,如设立升级晋位奖和争创强县奖在加强和改善对县域经济工作的领导中;设立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人才奖在加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中;设立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奖在加强金融服务中;设立弱县大项目建设奖在继续实行帮扶弱县政策中。

  据介绍,这些奖项都有各自的实行办法。如升级晋位奖和争创强县奖。按《黑龙江省县域社会经济监测考核办法》,三年考核一次,拟安排1000万元资金,奖励退出弱县和综合排序晋位升级的县;对进入十强县的,每县奖励200万元;对进入全国经济百强县行列的县,给予重奖。对优秀人才奖,拟在每年预算支出中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第一线优秀人才。其中:农村科技优秀人才奖励总额500万元;农村教育优秀人才奖励总额1000万元;农村卫生优秀人才奖励总额500万元;优秀投资经营者奖励总额500万元。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奖,拟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弱县大项目建设奖,对弱县所有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具有可持续创税能力的项目,均按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

  从这些含金带银的政策,可以强烈地感受到省委、省政府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决心与力度。从“少取”到“多予”,短短两三年间,我省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鼓励与激励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记者从省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所有奖励政策都公开透明,并细化到如何具体操作。与过去政策相比,新激励政策增加了两个奖项,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优秀人才奖和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奖。“这是我省开创先河的奖励。千万别小瞧这两个奖,拿出2500万元奖励个人,20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绝对是个大手笔;也是审时度势的明智选择。毕竟,人是最根本的生产力,县域经济的发展离不了广大基层干群的拼搏奋斗;而所有项目的发展、所有县域基础设施的建设,更离不了资金的注入与输血,所以,金融机构的鼎力支持,是成功的必备条件。”

  除此之外,升级晋位、争创强县和弱县大项目建设三个奖项,无论是奖励范围还是奖励额度,都有显著的扩大与延伸。如升级晋位奖,过去只对十强县、十弱县,如今扩大到全部县(市、区);过去只有在全省综合排序前进十位才能获奖,如今晋位升级就有奖;奖励额度也大大提高。还有弱县大项目奖,过去只是要求给予资金支持和重点倾斜,而如今,不但实行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四位一体”的帮扶制度,还明确提出了按投资总额1%的奖励返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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