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办主任卖“黄” 出纳揭发从轻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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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2:49 法制晚报 | |||||||||
广州 扫黄办主任卖“黄” 出纳揭发从轻处罚 新华社广州8月19日电(记者 吴俊)广州“扫黄办”原主任汤文君指使出纳李冬将收缴的非法光盘当废品卖掉敛财。李冬投案自首并检举上司。汤文君被判刑后,广州市海珠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4年期间,汤文君任广州市政府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他指使出纳李冬将扫黄打非收缴物品当作废品卖。李冬先后将废品收入中的200多万元存入汤文君账户,汤文君拿出29万元来“犒劳”她。 2004年底,李冬到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全部退还了赃款,并检举揭发了上司汤文君。因贪污数额巨大,汤文君于2005年1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查实李冬有自首、退赃和检举立功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以贪污罪判处李冬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