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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制度20年变迁:从统一编制到自由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4:21 法制早报

  “从最开始的当事人排队领号找律师,到现在的律师主动找案源;从法律本科从业人员的凤毛麟角,到现在高学历人才的普遍;从国有所的统一编制国家发工资,到现在自由发展的律师事务所。这二十多年的变化太大了!”两位律师用自己二十多年的从业见证了中国律师的发展,不禁发出几乎同样的感慨。

  □本报记者 张 娜

  采访对象

  王耀庭:

  北京逢时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协委员。从小学老师到中学老师,1979年,王耀庭成为全中国仅有的十几个律师之一,曾代理了陈希同、禹作敏等一系列大案,目前,仍为陈希同的私人法律顾问。以刑事辩护见长。

  常鸫旻:

  金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共党员。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是我国首批191名获准从事

股票
证券
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其擅长办理企业改制、股票公开发行与上市和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

  选取采访对象理由

  两律师皆执业20余年,不同的教育背景和不同的从业经历,从不同的侧面见证了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后的发展历程。

  1956

  昙花一现的律师队伍

  王耀庭律师说他走进这一行,是偶然也是必然。他最早对律师的敬仰缘于1956年放映的一部名叫《历史的教训》的电影。影片反映的是保加利亚共产党领袖季米特洛夫在德国法庭上慷慨激辩,驳斥所谓“国会纵火案”的指控。

  “就连希特勒亲自上法庭指控,也被驳倒了,最终正义得到了支持。我当时感觉到律师太伟大了,那个职业也成了我少年时的梦。而且,我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叫季夫。”谈到这些,王耀庭显得异常激动,他说每每谈到这些,季米特洛夫的慷慨激辩都猛地出现在脑海中,令人振奋。

  也正是那一年,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关于建立律师工作的请示报告。随后,同年6月颁布了律师收费的暂行办法。一时之间,由于是新生事物,发展非常快。从1956年6月到1957年6月,仅仅一年的时间,我国大中城市和中级人民法院所在的区、县、市以及少数农村地区,都建立了律师组织。全国律师的人数达到了2528人,其中兼职律师350人。

  据王耀庭律师介绍,就在这种发展态势很好的时候,我国出现了1957年夏天的反右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律师首先成为被冲击的对象。按照当时的说法,律师就是为坏人说话的,为反革命说话的。所以,90%以上的律师都被打成了右派,有的还被判刑关进了监牢。

  王耀庭律师有点惋惜地说:“就这样,刚刚诞生一年的律师队伍一下子就被取消了。而我当时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孩,崇拜英雄的意识非常强烈,在我的意识里律师就是英雄。”

  1979

  中国律师制度恢复

  “1979年,是我国律师队伍的一个起死回生的转折点,也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提到1979年,王耀庭律师的语速忽然快了来。

  从小学老师到中学老师,到1979年,王耀庭已经在教师岗位上工作了整整15年。“一天,一个在法院工作的朋友找到我,说要恢复公检法,问我要不要去法院工作。我听完马上就答应了。”王耀庭律师回忆。

  1979年12月9日,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是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确立了中国律师制度的法律基础。

  不久,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王耀庭被告知可以从两种工作中做选择,一是做法官,二是做律师。

  “当时美国等一些国家对中国提出质疑,说我国没有法制,没有律师的辩护,所以,将要成立一个‘北京市律师筹备委员会’,专门从事刑事辩护。我听到法院的介绍后,毅然选择了做律师工作。”

  提到北京市律师筹备委员会成立之初的情景,王耀庭回忆说:“当时,委员会一共有十几个人,也就是说全中国当时就有十几个律师。这些人当中只有我最小,大家都亲切的喊我小王,他们都是我的老师,这些老师是56年那批被迫害的律师中的剩余力量。那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批律师,可惜他们却已去世了,连我这个小王也变成了老王。”

  “当时,全北京几乎所有的死刑案件我都参与了辩护。由于当时打倒了‘四人帮’,很多平反工作正在开展,很多家属都排着队来找律师,觉得只有律师能救他们,见面就下跪,那种场景无法形容。”

  王耀庭律师介绍说,1980年:“北京市律师筹备委员会”分成了两个机构,即:第一法律顾问处和第二法律顾问处,两个顾问处轮流值班,一个处上法庭辩护,另一个就负责接待上访群众。随后,中国各地陆续出现了20多家“法律顾问处”,全国有200多人陆续进入这些机构,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这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初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雏形。

  和现在的律师制度完全不一样的是,那时的法律顾问处属于各地司法局的一个机构。律师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由国家发,编制统一配置,并且穿着司法局的服装,而办公地点就在司法局内。

  就在同一年,随着律师队伍人数的增加,而刚刚恢复高考,首届大学生还没有毕业,尽快为律师充电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这种环境下“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成立了,王耀庭顺利地成为第一届学生。

  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只招收四类学生:公、检、法、司,前三类顾名思义,后面的司指的是当时司法局的工作人员,也包括律师,因为当时律师的编制是属于司法局的。

  王耀庭说四类学生中每类只招收20名,可“司”这一类却只考上了他一个。

  1983

  在严打中起步

  周六晚上7点半,高新大厦3层上千平米的办公大厅里依然灯火辉煌,从里面迎我出来的是金台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女律师常鸫旻。

  作为恢复高考后的第二届毕业生,高中时的学习尖子常鸫旻很意外的听了政治老师的话,报考了当时冷门的法律专业。用她自己的话说“当时都不知道法律是个什么专业”。

  上学期间对法律逐渐了解的常鸫旻喜欢上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她说,因为检察机关是司法监督机关。而1983年分配工作的时候,却被分到了“丰台区法律顾问处”,成了处里惟一一位科班出身的律师。

  还记得第一次开庭,常鸫旻在法庭上做刑事辩护时提出犯罪构成,连法官都觉得很陌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而1983年正是一个特殊的阶段——严打,据常律师介绍当时全市也不足500个律师。北京市是19个区县都各有一个法律顾问处,北京市有一处和二处,也就是说,北京市共有21个法律顾问处,每个处工作人员不足10人。而“严打 ”期间有那么多的案子,根本就办不过来。

  常鸫旻律师笑着对记者说:“当时一个月我就能结15件刑事案子。就这速度还要当事人排队。忙不过来,单位就从一些中央单位的下属部门抽调了一些人帮忙抄卷、见当事人。”

  “‘严打’期间,律师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因为受限制很多。当时的律师是属于国家干部编制的,大学毕业的那时相当于行政23级,工资100多元。司法局统一给我们配发冬季兰色的大棉衣,顾问处的律师是司法局占编的国家干部,领受级别工资,所以要讲纪律。严打期间,给我们律师开会传达的指示是:积极配合公检法的工作,强调以配合为主,避免纠缠与枝节问题。”提到指示,常鸫旻像背课文一样流利。她笑称当时对这些指示大家都很熟悉,因为我们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

  据常律师介绍,当时的律师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说通被告人上诉。她解释说:“当时死刑的案子太多,中院审不过来,就下放了一些到基层法院。而一些死刑案件如果不上诉就要等10天后才能执行枪决,但如果上诉,经过驳回等一系列程序,5天就可以执行了。为了赶上公审大会,律师就得承担这样一项任务。”

  “但不管怎样,我认为律师的职业道德是不能丢的,只要能做减刑辩护我肯定会努力去做。”常律师这样说道。

  当时的情景,王耀庭律师也深有体会,他说:“当时北京提出的口号是‘净化北京’,判五年以上的都要下放到新疆,而且注销城市户口。于是,来找律师的人更多了。有一个母亲,到了顾问处,扑通一声就跪下了,喊着救救她的儿子,说无论如何不能判五年以上。”

  “那段时间接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处理民事案件。而经济案件几乎就没有。”常鸫旻律师说。

  1986 出现律师考试制度

  律师业务分工细化

  “1986前以前,律师虽然非常忙,好像是在做很多事情,但与真正律师的定位有差异。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律师才开始有了自己的地位。”常鸫旻律师总结说。

  1985年,常鸫旻正赶上当时市司法局的律协组织律师业务培训,于是受单位指派去学习民事、经济等法律业务。这也是北京市律师业务培训的始点。

  据王耀庭律师介绍,当时全北京只有一个涉外律所。原来的第一、第二法律顾问处,改成了刑事、民事、经济、涉外和法律咨询5个所。他当时是民事所的副所长。

  常鸫旻说她休完产假回到顾问处上班后发现有新变化。她说:“同事开始用一些新的法条来处理问题了,比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都是在《经济合同法》上细分出来的条例。我感到有新东西了,才离开半年,必须得努力学习,要不就落伍了。”

  于是,常鸫旻又开始充电。其实,在充电的又何止她一个人。“当时我们所的副主任是现在全国律协的秘书长贾午光,他最早是从丰台区供销社调来的,他也是在工作之余开始学习法律知识的。我至今还对他那军绿色的挎包记忆犹新。当时他总是背上他那个绿色的挎包去上课,非常辛苦。”

  1986年,实行律师统一考试制度。从此,也提高了对律师的准入门槛。大学毕业生也逐渐多了起来。

  律师的工资待遇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常鸫旻律师介绍说:“当时全社会都提出多劳多得,我们也开始有奖金了,大家都有了干劲,毕竟不再是统一的工资了,都想比一比。但编制还是在司法局,办公还是和检察院在一个楼里办公。”

  “从1986年起,有个很大的变化,就是律师开始可以挑选自己偏爱的案件类型做业务。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经济类案件逐渐多了起来。我接的第一个案子是古城冰棍厂和沈阳冰棍厂的联营合同纠纷案件。”常鸫旻律师接着说,“随着合同纠纷的出现,有些企业开始找律师做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我的顾问单位客户里就有原北京旅行车制造厂,当时一般的顾问费一年在2000元上下,但我们觉得跟过去比较已经不错了,工作很卖力气。由于提前介入了证券行业,我作为首批参与股票证券培训的191名律师之一,给公司进行企业改制、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1992年,北京旅行车厂在我的手里成了北京市工业企业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

  1992 小平南巡

  律师界开始大改革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很多律师也开始下海了,从国有所分离出来,合作制、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相继出现。几年后,合伙所的优势大大超过国办所”。常鸫旻律师介绍说。

  1988年3月,当时新任司法部长蔡诚宣布,中国将对律师制度作重大改革,推行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从过去纯粹官办到“合作制”的变化,打破了10年来律师事务所由官方垄断的坚冰。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是中国律师制度的又一个历史转折点。常鸫旻说正是邓小平“以经济发展为主”的讲话刺激了她。新事物出来都要去碰一碰的常鸫旻有了个新的决定,她要走出去开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而当时,她已经是丰台区法律顾问处的副主任了。

  走出去,对常鸫旻来说需要很大的勇气。当时的政策是这些律师事务所要实行“四自”方针,即“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更重要的是,在编制上不再占国家的编制,档案都要调出来放到人才市场,这对于大多数要求工作稳定的女性来说不亚于失业。但常鸫旻还是走了出来,1994年春,她走入了自己与人创办的合伙律师所。

  她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我们共有5个人要走,主任,我和其他3名律师。但我们怕局里不放人,所以就提前做好了一切工作,先背着领导把报告报到了市里,最后都批下来以后才敢跟局里的领导说。”

  “各种新观点也相继出现了,当时有人提出律师要主动推销自己,案源要自己找,不会再送上门来了,我觉得很有道理,于是,着手开始跟一些网站联系,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所,创办服务品牌。”常律师回忆说,“当时的感觉就俩字……‘ 解放’!”

  原本以为她会说“压力”,新的开始,一切都要重新来,肯定是有压力的,但她却说那是解放,因为长期在国办所工作,旧的体制使身心都很压抑。

  王耀庭也是如此,时年已半百的王耀庭再一次做出了人生选择。他决定辞去北京市第二律所事务所主任的职务,尝试建立合伙制律所。消息传出,并肩共事情谊笃厚的同事们“不干了”:“王耀庭这个人我们服,跟着他干准行,要走咱们一起走!”就这样,王耀庭在1995年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集体转制的律所。著名剧作家吴祖光老先生因感其“入行即逢天时,建所又遇良机”的“好时运”,欣然为其所立名“逢时”。

  与此同时,律师界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常鸫旻说:“以前市区两级司法局是按律所的收入额收取两道管理费,但 1994年开始给律所和律师松绑,律所每年交一笔统一固定的年检注册费,每个律师只要交纳2500元的年检注则费就可以了。律所再不用因交费而弄虚作假了。律所和律师依法纳税,现在律师队伍的蓬勃发展,也为国家税收做出了贡献。20年前吃国家铁饭碗的律师如今成了纳税人。律师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也召唤着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走进律师队伍中。”

  资料显示,自1992年以后,有30%的法律毕业生都选择了做律师。

  2000

  律所间的合并加速

  随着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迅猛发展,律师事务所越来越多,发展到了近千家,目前,全国律师事务所已经达到了上万家,从业律师也达到了十五万之多。“但律所之间、律师之间个方面的差距较大,水平高低不等。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甚至利用这个职业蒙钱的也有。但在律师行业最重要的是做一棵长青树,而不是一个短期暴发户”。常鸫旻律师如此说。

  “律师界的发展就像长征一样,虽然有时也走一些弯路,但归是在向好的方向发展,透过这二十多年的发展,不难发现,我国律师的发展与国家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是分不开的,律师体制必然是和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我国律师业发展到现在这样,和几代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尤其是司法行政部门领导的司法观念的变化是分不开的。”两位律师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律师人数从少到多,从执业上的不规范到比较规范,从国家干部到社会法律工作者,业务从单一到复杂,收入从少到多……这一切的变化背后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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