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亦飞:我要和百度争到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4:22 法制早报 | |||||||||
百度裁员事件升级 □本报记者焦红艳 “百度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可以找仲裁委员会,没想到他们居然把我的名字公布出来,这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我 的父母都已经六十多岁了,看到自己儿子的名字频频出现
8月14日,穆先生告诉某媒体记者:“两周前,北京市劳动局已就我提交的诉讼做出仲裁,百度输了。”据他透露 ,仲裁结果为——穆先生可恢复百度工作,直到其与百度的合同期满(2007年12月);此外,百度还必须支付穆先生被 裁员当天到现在的工资,并加付25%。 “如果能回百度上班,按照我此前与百度签订的英文期权协议,意味着劳动关系继续履行,期权将继续有效。”穆先 生说:“通过《劳动法》的仲裁结果,我获得继续留在百度工作的机会,是我拿回并行使百度期权的一种途径。” 但是穆先生的愿望要想实现,还有很多阻力。 8月15日,百度给某门户网站发去“关于前员工穆亦飞劳动仲裁的声明”: 近日,百度公司前员工穆亦飞就其被裁一事向北京市劳动局提请仲裁,此事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百度公司现向公众发布以下声明: 1.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任何一方就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后,劳动仲裁裁 决将不发生法律效力。百度已经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诉讼阶段将对事实和证 据重新审理,不受仲裁裁决任何影响。 2.仲裁委已经认定百度裁撤部门的行为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百度与穆亦飞之间的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 。 百度公司与被裁员工之间的分歧,会得到法律上的公正裁决,作为一家成长中的公司,我们依然希望吸纳更多的人才 。对于媒体及社会各界对百度公司的关心,我们深表感谢。” 百度的态度很明显:想回来,没那么容易。 截至记者发稿时,百度方面未正式接受采访。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屈振红律师说:“争议双方任何一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均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有管辖权 的法院起诉,最后还是要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劳动仲裁的结果,如果在规定时间双方没有起诉,就是生效的,如果任何一方 起诉了,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就目前的情况,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还不能生效。还不能说百度输了, 被裁的员工也还不能回去上班。” 面对百度的这份说明,穆先生说:“我是平头百姓,无钱无势,仲裁委能给出这样一个裁决,足可以说明问题:百度 的做法违法没有疑问。我对下一步的法院判决充满信心,我相信法律能给一个公证的裁决。这不仅仅关系到我一个人。还有其 他被裁掉的很多同事。我目前放弃所有的事情,直到把这个案子一直坚持到底。这件事情有示范作用,我想这是百度如此恐慌 的原因所在吧。” 穆先生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说:“百度声明的第二条与事实不符。应该是仲裁委认定,‘原’劳动合同无 法继续履行。”“仲裁委认为,裁撤部门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依据法律,百度应该与员工协商,变更新的 劳动合同,比如更换部门、调薪等等。但百度恰恰在这方面没有按照法律办事,而是要求员工几个小时之内走人。虽然在这一 点上,百度一直在狡辩有协商,但是仲裁委在看过百度提交的一些证据之后,还是认为是百度对员工的变更协商合同要求不予 理睬的行为存在并且违法!声明中丢掉一个‘原’字,是百度的故意行为,他们玩的是文字游戏,意图是想利用媒体,误导读 者!”穆先生说,“百度在这件事情的处理上不仅违法,而且违情违理。包括刚开始时,他们借用一个百度女员工的身份,说 我被辞退是因为不敬业、违背职业道德;他们在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之后,说出我的名字;他们在声明中编造事实。所有这些对 个人名誉和人格的伤害,肯定会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有影响,这些都要等法院最后判决出来之后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