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民拖欠水费超过15天将被停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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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4:25 时代商报 | |||||||||
时代商报讯(记者 黄琳)昨天,沈阳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张国祥表示,《沈阳市供水条例》出台后,沈阳市将设立室内管线维修基金,这笔基金将用于自来水公司对用户的室内自来水管线的维修改造。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从明年开始,沈阳市将有计划地对居民室内老化的管线进行更新改造。 而随着自来水管线的更换,无法使用的水表也将得到更新,新水表“上岗”后估水
同时,张国祥表示,自来水也将和电一样,如果逾期不交费,自来水龙头将被“封杀”。 今后,在收到自来水缴费通知后,15天内不补缴水费的话,自来水公司将对这一欠水费用户的自来水管道予以关闭,暂停供水。在用户补缴了水费以及滞纳金后,自来水公司将会重新开通自来水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