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提前实行尾气排放国Ⅲ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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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15:03 深圳晚报 | |||||||||
珠三角提前实行尾气排放国Ⅲ标准 广州9月1日实行,深圳等其余8市有望年底前实施,在用车不受影响 据羊城晚报报道继广州9月1日实行尾气国Ⅲ排放标准外,珠三角其他8个城市也有望于年底前提前实行国Ⅲ标准。据悉,国家预计2007年实行国Ⅲ标准。广州是国内继北京、上
8市将上报申请提前实行 据悉,广东省政府拟于近日将珠三角8市年底前提前实行国Ⅲ标准的申请上报国家,这8个城市分别是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肇庆、江门。一旦提前开行,在这8个城市销售的机动车必须达到国Ⅲ标准。早期购买的国Ⅱ车会不会受“歧视”?广东省环保局污控处负责人表示:不会因为环保原因对在用车限行! 实行后可纳更多小汽车 近几年,珠三角机动车平均每年都以12%的速度增长。在氮氧化物排放造成的污染当中,机动车占四成以上。“实行国Ⅲ标准可以更有效地利用环境容量,让城市可容纳更多的汽车。”相关人士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