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新闻交流15年 李希光吁台当局尊重新闻自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0日21:09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8月20日消息“1991年两位大陆记者首次赴台采访迈出两岸新闻交流第一步,至今已有15年了,但由于台湾当局设置的种种限制,两岸新闻交流仍然无法自由、全面地开展,台湾当局的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新闻最根本的核心理念,也与历史的发展背道而驰。”在日前的一次专访中,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如是说。 李希光主任在采访中说,目前,在大陆经常可以碰到来自台湾的各种媒体的记者,
谈到新华社和中新社记者1991年入岛采访时,李希光在高度评价其历史意义的同时,也流露出不少羡慕之情。其实早在1988年11月,当时在新华社当记者的李希光曾申请随大陆地震科学家代表团去台湾采访,当时在大陆的手续全办完了,但没曾想到的是这个20人的代表团中,只有他是唯一一个没能成行的,而不能成行的理由只有一个——他是记者。 李希光说,经过多年的努力,两岸新闻交流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不过,现在大陆对台湾记者来访是开放的,但台湾对大陆记者却设有诸多限制,非常不合理。他希望台当局能够尊重新闻采访自由和报道自由的价值,顺应两岸关系发展潮流,早日消除不合理限制,采取积极务实的行动,推进两岸新闻交流健康发展,服务两岸广大同胞。 (郭碧娟) 背景:1991年8月,新华社记者范丽青和中新社记者郭伟峰为“闽狮渔事件”入岛采访,拉开了两岸新闻双向交流的序幕。此后两岸新闻交流的每一个微小进步,都成了两岸关系进展的一部分。为了纪念这个历史性事件,中国台湾网推出“两岸新闻交流15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并对两岸新闻界人士及事件的亲历者进行了独家采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