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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他人强拍裸照敲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4:51 山西晚报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王少斐)把受害人非法拘禁,强行拍裸照后,进行敲诈勒索,为劫财,张某及其女友真可谓是处心积虑。今天,张某及其女友要某被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6年3月30日到4月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其女友三次进行抢劫,共抢得三部手机。4月2日,张某二人假借请客,将受害人李某(女)带到一浴池内,之后把李某强行关押
长达30多个小时,并多次殴打李某,还强行为其拍裸照。4月3日,二人又瞄准了另一受害人王某(女),用同样的方法,对其进行殴打并抢劫手机一部,后又在一旅馆内,强行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8小时,并以拍裸照的方式对王某进行敲诈,强行让其写下2万元的欠条。4月4日,根据受害人王某的举报,警方将这对情侣捉拿归案。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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