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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部分高职院校依法自主招生即将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09:15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邓晶龙通讯员王建国】记者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本市高职(高专)院校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本市部分高职院校依法自主招生即将开始。

  今年本市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分两个阶段进行录取。在第一阶段共录取新生15378人(其中本市院校录取11333人),相当数量的外埠院校由于在确定的录取工作分数范围内生源不足,采取了降分录取政策。

  按照第一阶段录取情况,共有14所本市高职院校参加第二阶段录取,尚有招生计划2689个。其中,文史类1162个,理工类1512个,艺术类15个。凡未被高职(高专)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到尚有招生计划且参加第二阶段依法自主招生的本市高职院校报名。

  报名考生于8月21日至23日17时前持考生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相关院校报名。招生院校根据报名考生成绩和所余招生计划自行确定录取

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做好本市院校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市高招办要求各招生院校不准随意更改或违背《招生章程》中的各项承诺。在报名阶段不得收取考生报名费、预录取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考生的证件,不得拒绝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或随意向考生承诺,不得接收已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将取消院校参加第二阶段招生录取的资格。

  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报名手续,招生院校根据报名考生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招生院校统一在8月24日开始通知被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注册(考生只能选择一所招生院校报到),逾期即视为放弃。凡已被高职(高专)院校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与高职(高专)院校第二阶段的报名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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