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中院原副院长涉贿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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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0:41 青年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建民涉嫌受贿案日前在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建民因收受他人贿赂33.22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阜阳近年来加大了司法系统反腐败力度,在王建民被起诉之前,阜阳中院原院长张自民涉嫌职务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张自民的前任、阜阳市政协副主席刘家义因涉嫌受贿近百万元日前被检察机关起诉;另一副院长朱亚及多名庭长、法官也因司法腐败被查处
来源:青年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