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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合作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2:19 法制晚报

  关键词:集资合作建房

  集资合作建房 能否一禁了之

  新闻回放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据《中国青年报》

  ■各说各话

  集资合作建房

  理应全面叫停

  同样是城镇户籍人口,多数人需要以昂贵的市场价格购买商品房,有些单位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却可以用极其低廉的价格住进豪华住宅,甚至可以通过转手倒卖集资建设的住房,立即拿到比一般职工一辈子收入都要多的差额款——这种典型的社会不公,已引起公众的普遍不满。

  旨在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的鼓励集资合作建房政策,已被一些单位有意曲解与利用。应该看到,现在许多地方已经对单位职工给予住房补贴,并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再留这样的政策口子已无必要,反而容易成为一些党政机关利用权力牟取私利的借口,理应彻底、全面叫停。魏文彪

  严禁集资建房

  像是因噎废食

  在经济适用房数量有限、商品房价格居高的情况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集资合作建房,其实是解决住房困难的一个有效途径。尽管一些地区、一些单位存在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但也是利民政策中的微瑕。

  在我看来,对集资合作建房一禁了知,可能会伤害到普通公务员,而并不会影响到某些领导干部的利益,因为他们大都不会为住房担忧。张魁兴

  建立自助公开的

  新集资建房机制

  尽管一些地方党政机关的集资建房已经异化为一种福利腐败,但我以为集资建房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适度比例的集资建房有助于摊薄房地产开放商的暴利,让普通购房者获得实惠。

  我以为,三部委应建立新的“自助、公开”的集资建房体制。“自助”即非投资性的自用自建,倡导个人集资建房,打破集资建房中的单位人概念,彻底消灭掉附着在公有、垄断资源上的职工福利分房幽灵。“公开”即将集资建房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监管部门的监管范畴,公开招标、公开建设、公开分房,消除暗箱操作,不给变相福利分房可乘之机。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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