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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救助站的三年之"痛" 关于救助工作的尴尬镜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3: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今年是合肥市救助管理工作开展三周年。自2003年8月1日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的救助管理工作稳步开展。截至2006年7月底,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504人次,分别给予食宿、医疗、通讯和返乡等方面的救助,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但是,下面的一组镜头却令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感到尴尬和无奈,而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镜头一:职业乞丐拒绝接受救助

  步行街。一位腿部残疾的中年男子卧在地上,不断地向前匍匐,身上的衣服肮脏凌乱。他用头顶着一个小瓷盆,里面有一些零零碎碎的钱。市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蹲在他身边问他是哪里人,他没有理睬。“我是救助站的,你这样多难受啊!你是哪里人?跟我回救助站吧,给你洗个澡换身衣服,我们送你回家,可好?”乞丐把脸转过来看了看,说:“我不去救助站!我腿坏了,就是出来要饭的,你们把我送回去就是砸了我的饭碗。”说完继续向前爬去,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据市救助站统计,在他们多次的现场救助过程中,自愿接受救助的不到10%,绝大部分职业乞丐拒绝接受。

  镜头二:把救助站当成“救济站”

  “我不要车票,我要钱!我几天没吃饭了,给我点钱买东西吃。”一名20多岁、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在市救助站里吵嚷。工作人员向他解释,救助站不是银行,不能发钱给他。如果他确实需要救助,在经过救助站调查核实情况之后,只能给他买一张返乡的车票。“那你们给我买一张去广西的车票,我现在不回家,我还有事情要办……”在一系列无理要求都被拒绝后,男青年骂骂咧咧地离去了。

  “我们在工作中多次遇到来站借钱、报销医药费、骗取车票等现象,部分人态度非常恶劣,拒不接受政策解释,有的甚至攻击我们工作人员,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市救助站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救助站不是救济站,是否符合救助条件、救助的方式和标准都是有严格规定的。”

  镜头三:在人性与政策间为难

  7月底,天正热。一位80多岁的老人被民警送到市救助站。他想让救助站给他钱买车票。“老人家,我们这不给钱的,我现在就陪你去车站买票。”“我今天还不回去,要在合肥办事,不知道哪天走呢,你们把钱给我就行了。”得知不能给钱,老人急了,“我都80多岁了,又不是来骗钱的,也不是要饭的,本来都不知道你们这,是人家让我来的……算了,我不要了!”这么热的天,工作人员实在不放心老人独自在外奔走,但又不能不让他走。最后只得让老人喝口水,歇一歇,再把他送到站外。

  据介绍,在救助工作中对16~18周岁之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难度较大。

  救助管理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在实践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不可避免。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建立起长效机制,充分、正确地发挥救助站的作用,相关部门任重而道远。·包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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