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党政干部任职新规 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4:14 汉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贪污受贿、买官卖官、作风专横、生活糜烂、弄虚作假、热衷政绩工程……在我国当下的政治生活领域中,少数官员的上述所为令舆情哗然,民意愤懑,其危害之大,已严重伤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形象。凡此种种腐败现象,究其根源就在于干部管理制度还不够系统全面、健全有力。最近,中央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三个法规文件,针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缺漏和不足,提出了强有力的、创新性的政策措施,这是我们党通过继
续深化改革干部制度的途径,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实践。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明文指出,今后从县级直到中央的党、政、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的正职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不再担任同一职务;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到15年的,不再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这就是说,同一个职务最多只能干10年,同一层级职务最多干15年。因此,《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以其明确的任期年限规定,最终彻底地废除了干部职务终身制。

  《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还对领导干部干满任期作出了强力约束:其一,除非因退休、因健康、因不称职、因辞职解职、因处分处罚或被罢免、因特殊需要调整等6种情况外,必须任满一个任期;其二,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确实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只能一次;其三,在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3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3年的,也要计算任职年限。这些规定,使官场“走马灯”的景象不再成为可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