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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是否保留民宅公司应由居民公司协商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1日15:24 法制晚报

  6月19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文件,暂停为所有登记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据悉,这是北京第一次对民宅办企业叫停。政策颁布两个月来,新增民宅商用的脚步确实停了下来。但以往形成的“民宅公司”到底是否应彻底消失,成为新的焦点问题。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召集各方专家及普通市民就此举办了讨论会。讨论中,专家认为,对已经存在的“民宅公司”是否保留,应由居民、公司协商决定。

  成效 二手高档公寓成交减三成多

  据链家地产统计,7月份全市二手高档公寓成交均价为16643元/平方米,比6月份回落了1157元/平方米,降幅达到6.5%。

  信一天的统计也显示,“住宅禁商令”执行以来,二手高档公寓的成交量明显下降,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5%左右。这些数据从一个方面证明了民宅商用现象确实得到了遏止。

  调查 八成多受调查者称小区存在民宅商用

  焦点

房地产网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85.64%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居住的小区有民宅商用现象。居民楼里开医院、底商开超市,各种大招牌挂满居民楼的情况仍存在。这份调查显示,65.59%的受访者感觉民宅商用已经干扰到他们的生活。

  北京市物业管理商会会长徐北风告诉记者,他们曾在某小区做过调查,小区有600套房子,约200套房子都是公司。

  工商部门在新规发布之初表示,在不开办扰民项目,不变更经营地址的情况下,原有民宅商用企业仍可在原地经营。

  麻烦 电梯使用多出数倍一次招聘来300人

  由于民宅商用现象的存在,小区电耗、维修费用、保洁人员的费用等远高于纯居民小区。

  以电梯为例,一户居民一天上下电梯的次数不过四五次。但一个公司,10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大概有20人办公,他们平均上下楼两次的话,电梯的使用次数就是40多次。一般电梯的使用寿命是15年到20年,但在民宅里开公司,可能电梯不到使用年限就报废了。

  物业管理难度也相应增大。一个公司在招人,一上午就有将近300人来面试。因为有公司存在,小区里有卖保险的、有送机票的、有促销的,不好控制。

  现在民宅禁商已经刹车了,但仍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现在已经在居民楼里注册的公司怎么办?二是业主当初买房就想做投资开公司怎么办?

  物业 无权赶走楼内公司出现矛盾只能调解

  均豪物业公司企划经理表示,对于民宅商用问题,其实我们物业公司早有感触。民宅商用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利益不同态度就不同。

  比如说建超市,有的老人说真好啊,很方便。这是好的一方面。有人就说太吵了,影响生活。具体是好还是坏,真得要业主来说。

  作为物业公司,其权利是有限的。比如有的业主说楼上是一家公司,声音很大,让物业公司必须把他们赶走,或者制止,但其实物业只能去调解,而没有权利让他们走。

  至于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均豪物业公司企划经理认为,这可能还要业主和公司坐下来共同协商,拿出一个办法。

  公司 小本经营选社区坦言扰民盼理解

  孟先生在大钟寺附近一小区内开了一家网站,他们公司目前就3个人,刚刚起步,根本租不起大写字楼,所以选择了一处居民小区,希望能和居民“和平共处”。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家这样的公司,他们多是“小本经营”。因为租不起高档写字楼,为了节约成本,才在小区或公寓里寻找办公场所。

  商家坦言,经营可能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但如果出现问题,他们希望可通过正常途径协商解决,相互理解。

  居民 难忍噪音投诉一年政策出台看到希望

  我是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36号院业主的代表。顺天府第九超市租用了我们小区的部分一楼和地下室,办了3600多平方米的超市。我住在一层,超市带来的空气污染、震动,还有卸货噪音等非常严重,去年向政府投诉了一年多,政府有关部门督促顺天府做了改善。

  民宅禁商的政策出台后,我们看到希望了。

  市民张女士家住新街口北大街,看到自己楼下林立的商铺,她感觉有爱有恨,“下楼买个东西确实方便,感觉还好,可当晚上你要睡觉了,它还喧闹不断的时候,可是真烦呀。”

  随后,记者在一些小区随机采访,受访的多数居民对自己小区内不再开设公司表示欢迎。

  专家 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公司可多交物业费

  社区治理研究专家认为,民宅禁商的政策很好。至于哪些企业可以进小区,还要由这个小区的居民自己做决定,比如说开超市,如果投票有2/3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

  另外,还有法不溯及既往的问题。以前存在的那些商住楼该怎么办?最终要由业主们自己做决定。大家可以协商解决。比如,能不能让办公司的人多出点物业管理费,这要让业主制定自己愿意遵守的规则。

  房地产商将住宅立项的项目改为商业销售时政府就应该禁止。不要让开发商赚了大钱跑掉,让众多的社会家庭、自然人、小股东们承担开发商违反政府规章以后的苦果。

  律师 “商用”叫停与否要看其是否扰民

  国家一级律师岳成表示,居住小区的前提就是居住,它应不应该商用,要由这个小区的居民说了算。

  其实搞商业可以给政府多纳税,到底能不能商用,关键是看有没有影响别人生活的噪音,看它扰乱没扰乱我们的生活秩序。像这些问题要由小区的居民决策。业主说我们允许他商用,他能给我们创造点利益,那就可以商用。如果大家说不可以商用,就是不可以,关键就是在这里,当然不应该一刀切。

  说到法律不溯及既往的问题,已经注册的公司应该怎么办?也应由居民说了算,扰民的就必须取缔,没扰民的可以逐渐过渡。

  消协 民宅商用隐患多应完善相关法规

  市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罗刚表示,从消费者协会的角度讲,这个政策还是维护多数业主的权利。在住宅楼内办企业,居住与办公人员混杂,往往会出现扰民的问题,降低了业主的居住品质,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存在着许多的不安全因素,存在安全隐患。

  此外,住宅楼进行商业

装修,随意拆墙体,随意改线路、管道,就会导致住宅楼的整体结构遭到破坏,影响房屋的安全。三是住宅楼的消防设施有限,不像商住楼有安全通道,一旦发生问题后果严重。

  目前,也有相关的法规对此做出了一些规定。比如说北京市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得将住宅楼中的住宅,用做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的经营场所。另外,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也明确了住宅楼不得从事娱乐场所方面的经营。

  罗刚表示,民宅商用问题,目前还是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根源上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本版撰文/记者 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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