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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KTV不排除涨价可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1:2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昨天起,国家版权局正式对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版权使用费12元进行公示。而本月初,北京KTV“龙头”钱柜也悄然涨价5成。我省KTV是否也因此涨价?记者昨天走访省城各大KTV了解到,大部分经营者均对此持观望态度,暂未实行涨价。

  昨天,国家版权局就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长期以来,关于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的版权问题广受关注。今年7月中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间包房一天收取12元(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

  此消息一公布即引起广泛关注。此项费用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KTV会不会涨价?这些都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8月初,北京“钱柜”率先作出价格调整,上涨5成。虽然其并未表示此次涨价是对卡拉OK版权使用费征收前的一次价格预调。但业内人士认为,“钱柜”作为业内龙头,它的一举一动始终受到同行的关注,此番涨价有可能带动一批小型KTV跟涨。而此次公示极有可能引发全国范围的KTV涨价。

  虽然版权使用费具体执行方案已进行公示,省城KTV大多仍抱着观望的态度。昨天下午,记者致电省城各大KTV场所,对方均表示对此次公示内容早有耳闻,不过目前为止价格还未上涨。不过也有经营者表示,不排除国家版权局在正式收取版权使用费之后,KTV收费会随之上涨的可能。(本报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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