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规定民警因公负伤医院先抢救后结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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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1:55 哈尔滨日报 | |||||||||
哈报网讯(秦雷 记者 孙玉红)昨天,哈尔滨市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正式开通,一旦有民警因公负伤,哈尔滨市14家医院要先抢救、后结算。 据了解,市公安局根据警力分布及全市各医疗机构所处地理位置和学科侧重情况,本着“就近救治”的原则,建立了以公安医院为核心,包括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等13家协作医院的“网络医院”,开通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共同构建基本覆盖
据了解,哈尔滨市还成立了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和“绿色通道”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各“网络医院”落实对因公负伤民警的救治、转院和医疗费结算等事宜。各“网络医院”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快速救治预案,并从技术力量、医疗设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力争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据统计,2000年以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有330人因公负伤,29人因公牺牲,其中两人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今年上半年,有34名民警负伤,两名民警牺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