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消保委:费用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2:33 东方早报

  “卡拉OK经营者支付的版权费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听说沪上卡拉OK经营者不排除涨价可能的消息后,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第一个反应就是,这笔费用应由卡拉OK经营者自己承担。消费者到卡拉OK经营场所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了费用,不应再承担额外的版权费。

  赵皎黎表示,如果按照卡拉OK厅每天运营12小时计算的话,每个包间每天收取12元
的版权费,相当于每小时只收1元钱,这笔钱对于卡拉OK经营者来说,应该能够承受。希望卡拉OK经营者不要借机提价,如果真的要涨价,也应该向消费者公示涨价的原因和依据,并拿出具体的财务核算数据,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此外,国家版权局在解读这一政策时,也认为卡拉OK经营场所版权费用不应由消费者支付。

早报记者 肖蓓 程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