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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反对这种收费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2:38 东方早报

  昨日,国家版权局公示了卡拉OK包房版权费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12元人民币后,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负责人表示:“上海有相当部分的KTV一直是不收包房费的,如果按这个标准收费,KTV企业难以正常消化这一新增成本,将不得不增设包房费。”

  12元收费究竟如何分配?

  “我们反对将音乐部分和MV部分混合起来收费。”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秘书长林康哉昨天晚上表示,他已经得知刚刚公布的收费模式和标准,但“真的有很多意见想说”,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广大KTV经营者不但需要知道两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如何分配这“12元”,而且需要知道著作权管理组织再如何与广大著作权人进行分配,不希望最终形成“打闷包”式的收费局面。

  此前,林康哉曾赴北京向国家版权局递交了书面的“上海意见”,提出MV部分的收费应占音乐部分收费的20%,这是根据音乐和图像对消费者不同的影响程度测算的。这一意见,一方面意味着两种收费应当分别进行,而非混合收取;另一方面,总的收费比例也大大低于每天每间包房12元的标准。据悉,前段时间,该协会已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基本就音乐部分达成付费协议,但音著协后来紧急刹车,双方没能签成协议。

  空房仍要每天每间交费?

  昨晚,正在大连出差的该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电话采访时也表示,“我们明确反对每间包房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

  据朱南介绍,KTV企业的包房平均每天的空房率为20%到50%,“在空房情况下仍要每天每间交费,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朱南表示,上海有相当部分的KTV一直是不收包房费的,如果按这个标准收费,KTV企业难以正常消化这一新增成本,不得不增设包房费。得知最新公布的供征求意见的收费标准后,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方面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透露,该协会将于下周一再次召开专门会议,数百位沪上KTV骨干企业代表将参加。目前会议议题定为两个,新设卡拉OK专业委员会未来的工作规划,以及有针对性地讨论目前公布的这一收费标准。

早报记者 贺同 程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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