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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租来小车卖给朋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2:41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赵杨 实习生 黄丽珠国通讯员 陈小航

  本报讯 明明是租来的车子,偏说自己是做二手车生意的,将租来的车卖给朋友。朋友开着买来的车与汽车租赁公司的负责人不期而遇。一方说是买来的车,一方说是公司租出的车。双方都觉得蹊跷,就报了警。这下一桩诈骗案浮出了水面。

  8月20日下午5时许,福州一出租公司的负责人陈先生正在福州大饭店,突然发现门口一辆雅阁小车正是自己公司租出去的,随即上前与驾驶员刘先生打招呼。刘先生一看对方陌生,纳闷了。陈先生随即解释,这车是我公司租出去的。刘先生听后觉得奇怪:这车是我花7万元从朋友那买的,怎么会是租的呢。这一来一去,陈先生觉得不对劲了,拉着刘先生报了警。

  安泰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在了解情况后,刘先生把卖车给自己的朋友郭某及陈某叫来。两人一到,就被警方控制。

  原来,陈某欠了刘先生3.5万元钱,得知刘先生欲买车,随即以7万元的价格将租来的雅阁小车卖给了刘先生。不过,当刘先生将身份证、行驶证交给陈某后,后者迟迟不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据警方介绍,陈某与郭某均为福州人,27岁左右。一周前,郭某在几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6部小车,租期都为一个星期。陈某把租来的车说成是二手车,“做二手车生意”,先后骗得四名朋友“入伙”,骗取近18万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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