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景区景观最高罚款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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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3:04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21日电建设部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对造成破坏的行为将加大处罚力度。根据这一草案规定,对于严重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活动的,将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限期拆除,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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