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无聊玩火引燃山林被刑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3:0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徐庶实习生朱前前)昨日,大足县林业局传来消息,本月7日故意放火造成山林火灾的三名肇事者已被刑事拘留。 7日下午5时许,李某、王某、刘某三人到位于大足县智凤镇阮家村五社的蛮子洞坡放牛,出于无聊,李某用刘某提供的一次性塑料打火机点坡上的干草玩耍,由于当时风大,只燃烧了一小块干草地。另一名男子王某见李某未引燃,将打火机拿过来继续点干草,很快
目前,三名肇事者已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市森林公安局李局长表示,三人的行为并不构成纵火罪,但也不是过失性失火,而是故意放火,三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三名肇事者中有一名尚不满18岁,将酌情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