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不学法不得任用提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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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3:05 重庆晨报 | |||||||||
我市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企业管理者、公务人员都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本报讯(记者肖玉实习生梁杰英)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公务人员、青少年和农民,将是我市未来5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市委、市政府昨日召开大会,向各级单位部署“五五”普法工作。
下半年起“五五”普法 “五五”普法即第5个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实施,2010年结束。普法目标旨在建设平安、法治、和谐的重庆。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是普法的重点对象。所有新提任的干部,必须经过法制理论知识考试,不合格就不能被正式任用。 按规划,每年定期进行各级干部专题法制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成绩将与干部任免、提拔、奖惩挂钩。法制教育必须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纲要,学法用法考试将成为考核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此外,有关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首次正式被纳入了规划学习内容中。 4项制度获创新奖 昨日的大会上,还表彰了渝中、渝北等区县和周贵全等55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四五”普法中,《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等4项制度获第二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我市依托监狱和劳教场所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对新提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制理论知识考试、给农民工发放维权手册等做法,在全国均属首创,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