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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行人交通违法罚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3:18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记者 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公安部门获悉:8月21日起实行的《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最高可罚款50元。

  郑州市出台的《郑州市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影响
道路通行的,交巡警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违法情节较重的处以5元至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巡警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情节严重者将被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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