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路两分钟硬要百元遭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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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2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见一名单身外地人找不到火车站检票口,两“热心”男子称给两块钱就带他去。两分钟到了目的地,“热心”男子狮子大开口要100元,威胁不给就要“弄人”,外地人只得给了90多元。昨日,两男子之一的吴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渝中区法院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14日下午3点多,外地人陈某单身一人欲乘火车从重庆到广安,但找不到检
昨日,吴某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吴某听完公诉人的指控后,对事实经过供认不讳,但他称自己是给人带路,陈某本来找不到地方,火车快开了。因他们的带路陈赶上坐车时间,他们多收点钱也没什么。 主审法官问他,重庆到广安车票多少钱?吴答道:40几块。法官反问,带几分钟路收的“带路费”比人家的路费还贵一倍,给人家造成了比没坐上车还大的损失,还自称“没什么”? 吴某改口辩称其行为最多算是敲诈勒索,不是抢劫。检察官举示出受害人证言,证明当时吴某二人以语言暴力威胁,其抢劫罪名成立。吴某表示不会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