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卖硬币戒指 见记者拍照立马收摊(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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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21 重庆时报 | |||||||||||
商贩黄某(右)在摊位上摆放着“硬币戒指”的招牌 本报记者赵锐摄 本报讯(记者李洁)“硬币打造,永不褪色!”昨晚7时许,记者在大渡口区钢花车站附近的人行道上,发现有人叫卖自称由不同面额的硬币炼制的戒指和首饰,当记者掏出照
昨日记者接到市民电话,称有人在钢花车站卖硬币做的戒指和其他首饰,生意十分火爆。昨晚7时许,记者果然在此处找到了两家卖“硬币戒指”的摊贩,标语都写着“硬币打造,永不褪色,5元一个,请勿讲价!” 据一摊主黄某介绍,这些戒指和首饰是他亲手用硬币做的。黄说:“成色亮些的是用1元硬币做的,1个硬币可以做2~3个戒指。黄色的是5角的硬币,颜色偏白的是5分硬币。”当记者询问他硬币包含什么金属时,他却闪烁其词。而另一女摊主称,戒指是从朝天门买的。 随后,记者掏出相机对准黄某,准备拍下他卖的戒指,谁知黄见有人拍照,快速收起了写有“硬币打造”标语的纸牌,说:“开玩笑的!”随后马上将首饰倒入包里,撤摊跑了。 法律链接 故意毁损人民币违法 根据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