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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重庆两公司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垫江牡丹节上公开演出《草原之夜》等7首歌曲,中音协追讨歌曲使用费20余万元

  3月25日,在第七届垫江牡丹节开幕式上,《我爱你中国》、《草原之夜》等歌曲唱响了整个垫江体育场。然而,在5个月之后,昨天,承办开幕式演出的3家公司(其中包括两家重庆公司)因为没有交纳著作权使用费,被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法庭,并要求3家公司赔偿著作权使用费等共计213800元。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已立
案,择日将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该案是重庆首例著作权使用费案。

  牡丹节公开演唱7首歌

  3月25日,正值垫江牡丹花盛开之际,重庆市垫江县体育场举行了“中国·重庆第七届垫江牡丹节开幕式暨大型文艺演出”,孙燕姿、游鸿明、郭达、李双江等巨星的加入,引爆了垫江体育馆,使牡丹节获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在演出中,《草原之夜》、《我爱你中国》等7首音乐作品被明星公开传唱,为演出增色不少。

  侵犯著作权被告上法庭

  当演出取得成功后,承办牡丹节演出的公司却拒不交纳著作权使用费。今年7月,经过多次协商无果,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重庆代理机构———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忍无可忍,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九项、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3家承办公司告上法庭,其中包括两家重庆公司:重庆市演出公司、重庆圣奇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不交著作权使用费

  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重庆代理机构负责人介绍,在演出开始前10多天,他们就曾与承办方协商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问题,然而承办方不予理睬。经过近4个月的协商,承办方不是以“演出亏本”为由,就是以“没有听说过要交这样的钱”为由,拖延至今未交。

  据了解,重庆的著作权使用费是从2002年张学友的个人演唱会开始收取的,以后的公开演出,都交纳了著作权使用费。此次因不交纳著作权使用费而被起诉,在重庆还是第一次。

  事前协商可少交使用费

  重庆市版权保护中心法律部主任王京告诉记者,著作权使用费的收取准则是是否为“赢利性质的商业演出”,如果是非赢利性的赈灾义演或者个人演唱,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王京介绍,一般情况下,著作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当场演出门票收入的7%,如果双方事前友好协商的话,一般只收取门票收入的2.5%。

  记者杨道彬实习生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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