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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买”来3女孩公安局旁要赎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3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花1万元从朋友手中“买”来3个女孩,准备转卖到娱乐场所赚钱,4个住在九龙坡的无业青年打算合伙做此等“生意”。因为转卖受到阻挠,4人约定在公安分局旁向女孩的父母要赎金收回“成本”。昨日,4个糊涂青年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检方批捕。

  买下女孩当“摇钱树”

  6月29日下午4时许,家住九龙坡区石坪桥的无业青年王某接到表弟陈小冬打来的电话,称他在垫江老家骗了三个小女孩,很漂亮,“留着可以赚钱”。心领神会的王某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同在一起打牌的“弟兄”赵氏兄弟及林某。四人一拍即合,认为只要拿钱将三女孩弄来,然后转手给卖淫场所,一定会大赚一笔。林某驾驶自己的长安面包车,载着三人连夜赶到垫江高安镇洽谈“业务”。

  次日凌晨1时许,四人和陈小冬一伙谈好价钱:每个女孩3000元,另外还要请客吃饭。四人当即支付了9000元,并花1000元请了客。随后,四人将三女孩带到涪陵区一处租赁房轮流看管起来。平时不许她们外出,一日三餐大多数是叫外卖,有时四人押着三女孩出门吃饭,完了就回来。

  转卖不成要“成本”

  王某几人一边给女孩“上课”,让其同意卖淫,一边联系下家想卖个“好价钱”。7月2日,想着马上就要发财了,一直无业的王某很兴奋,忍不住将自己将挣钱的消息告诉了父母。两位老人一听,十分生气,马上将儿子大骂一通,令其放人。

  经不住家长的劝导,王某决定让三女孩的父母每家交纳3300元的赎金,以便他们“收回成本”。随后,四人将三女孩叫来威胁说,如果三家人不交“成本费”,就只有让她们去卖淫偿还。三女孩当即同意让家人交纳,并给王写下了3300元的借据。

  轻信陌生人上当

  7月3日,王某及同伙打电话给女孩汪某的父母,要求准备1500元接女儿,并主动将交易地点约在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大门旁。接到电话的汪某父母马上向九龙坡区九龙园派出所报了警。当晚7时许,四人押着三名女孩前来交易时,被守候的民警捉获。

  据受害的三名女孩介绍,6月29日,她们在垫江高安大桥上玩耍时,结识了前来搭讪的青年陈小冬。聊天中,陈表示自己的表哥有车,可以带她们去涪陵看长江大桥,然后将她们送回家。她们便相信了,跟着陈上了车,后来发现车子并没开到大桥,而是开进了居民区,才知道上了当。目前,王某、赵氏两兄弟及林某因为涉嫌非法拘禁被检方批捕,陈

  小冬在逃。

  记者厉莉实习生王洪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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