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规帮民工“说话” 拖欠血汗钱从工程款里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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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胡彩丽 报道:流了血汗,老板不给钱,这是进城民工最痛心的事。昨日,从武汉传来好消息,在该市政府常务会上获得原则通过的《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即将实施。办法将采取多种手段,帮助建筑民工顺利拿到“血汗钱”。 该办法规定,工程的承包人如未执行劳动合同约定,拖欠、克扣工资,工程的发包
另外,如果因建设单位或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建设单位和工程发包人应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其数额以未结清的劳务工程款为限。 新办法还强调,企业应当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