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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公示卡拉OK版权费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40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尚未正式开始已经引发诸多推测和关注的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问题,如今终于浮出水面:国家版权局21日起就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卡拉OK多年来已成为我国最大众化的娱乐消费模式。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经营性活动场所,应向相关著作权人支付版权使用费。只是由于具体操作上的种种问题,特别是我
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尚不健全,因此著作权人一直未能实现依法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权利。

  这种状况已经引起国内外著作权人的极大不满,同时也由此不断引发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的法律纠纷。

  今年以来,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与此相关的两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穴筹?雪,加快了对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广泛调查分析和与卡拉OK经营者反复沟通后,于7月中旬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他们共同拟定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

  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间包房一天收取12元?穴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雪。

  据此前不久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特别指出,这个标准仅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这个标准要经国家版权局正式公告后方能施行。为保证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国家版权局目前已在自己的网站上?穴www.ncac.gov.cn?雪公布了这一收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国家版权局表示,凡对此有意见和建议者,均可通过电子邮件?穴kalaok@ncac.gov.cn?雪、传真?穴010-65212788?雪和电话?穴010-65264622、010—65212788?雪反映。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至9月20日。

  北京钱柜KTV大幅提高包厢价格

  本报讯 据《北京日报》报道,在国家版权局明确表示要向卡拉OK经营者收取版权使用费之后,坊间关于“KTV要涨价”的传言一直甚嚣尘上。传言终于在本月中旬变成了现实:北京钱柜所有包厢价格平均涨幅达到50%左右,钱柜也由此成为“版权使用费”事件以来北京第一家涨价的KTV企业。

  “我上次来唱歌的时候还是59元一小时,现在居然涨到96元一小时!”钱柜首体店消费者许先生对钱柜突然涨价的做法表示非常不理解。

  尽管钱柜方面工作人员称涨价与版权使用费无关,仅是KTV软硬件升级带来的“正常上调”,但部分大型KTV负责人却并不认同这种说法。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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