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恶”人林振国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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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4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不给我安置费,马上就让居委会党委书记消失!”说这话的是32岁的林振国。刚刑满释放的林振国雇佣保镖、军师组成了以他为首的涉恶团伙,成员达数十人。他们仗着砍刀、棍棒等凶器,向城南部分建筑工地老板、收荒老板等狂抢狂拿。 今年4月,高新警方对林振国立案侦查,林被省公安厅列为省级督捕要犯。林振国等人闻到风声后,便躲藏在成都一些宾馆内,对手下采取遥控指挥。
今年8月2日,警方接到一条重要消息,称该团伙主要成员郑杰将在城南某饭店参加朋友的生日晚会。民警在饭店设伏,终于将郑杰及何鹏抓获。8月14日,专案组民警又将林振国及其保镖李龙抓获,其他3名主要成员也相继落网。目前,林振国等7名嫌犯已被刑拘。高新警方特向社会公布了85191335“扫黑热线”,希望各受害者前往指证其犯罪事实。 昨日,警方向媒体透露了林振国涉嫌的四起典型违法犯罪事实: 罪证一:敲诈建筑工地 “三进宫”的林振国2004年初出狱。出狱不久,林便纠集了平昌来蓉人员郑杰等6人,共谋发财“大计”。这个涉恶团伙制定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心狠手毒著称的林振国坐上了头把交椅,李龙充当了林的保镖,郑杰具体负责召集和管理打手,团伙老三何鹏则做了军师。 2004年10月,城南某社区与成都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项目,准备在辖区内修建办公楼。林振国获悉后指使郑杰带领40余人赶到工地闹事,打砸建筑公司物品。 为息事宁人,工地老板张某忍气吞声让财务人员为其送去6000元“劳务费”。林收后嫌钱少,又叫来一辆货车拖走工地数百公斤旧钢筋。林还觉得不解恨,又派人将张某打伤。由于担心被报复,张某一直未向警方报案。 罪证二:吃收荒老板黑钱 去年年底,林带着几名骨干成员,召集8名收荒老板在城南某茶楼“开会”,强行要求收荒老板每月每人缴纳1000元保护费。 罪证三:世界杯赌球输百万 2004年10月至今年7月,林振国等人大肆收取建筑工地老板、收荒老板的保护费,牟利上百万。今年世界杯期间,林振国仅赌球一项,就输掉100余万元。 罪证四:威胁居委会领导 今年8月2日,林振国带着打手闯入某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办公室,为其初生儿子索要安置费,因不符规定被拒绝后,林振国恼羞成怒,一把抓住社区党委书记的衣领,将办公室的用品砸得粉碎,并要对方尽快答复,不然就让其“消失”。熊游坤记者王仁刚实习生刘云兮(短信代码:420505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