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健身不足1小时要罚校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5:4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健身1个小时以上,这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早有规定,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行明确,实际上是一种重申,并从操作性上进行完善。”起草《草案》的成都市体育局有关人士表示,该《草案》一旦获准实行,学生体育工作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下“执行不力”的症结可望得到破解。

  “立法将使得有关部门可以对学校不重视体育工作进行处罚。”该人士表示,正在
征求意见的《草案》第三十条中对学校违反规定的处罚进行了明确。如果学校违反“1小时”等规定,将由体育行政部门提请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由教育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对校长进行纪律处分。

  记者肖建谢梦见习记者徐洁莹任渊亭实习生吴祖荣(短信代码:42050503)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