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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条出路别逼百户居民跳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20 沈阳网-沈阳今报

  

给条出路别逼百户居民跳墙
给条出路别逼百户居民跳墙
今报昨天相关报道版样。昨天今报报道,地毯厂小区惟一出入通道被开发商“借”三年没还,借路给居民的沈阳市帆布厂又准备封门。百户居民面临被困家中无法出门的尴尬。

  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对地毯厂小区出入口规划不愿给出明确的说法。行政执法和消防部门无法强制执行。

  百户居民要出行,没门儿。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似乎成了没法解决的难题。

  仨部门态度

  都说这事跟自己没关系

  “这事与我们无关。”这是记者进行追踪采访时在职能部门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几天前,记者就向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提出采访要求,可是没有得到回复。8月19日,沈阳正隆房地产开发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在买地之前,看到规划图纸上标明地毯厂小区北侧是一道墙。规划的是墙,我们就有权利将居民自建的门砌成墙。”

  而地毯厂小区居民的说法是,“目前,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已经为开发商下达了规划变更通知书,要求他们把箱式变电器改动方位,并要求他们按照相关防火规范执行,打开消防通道。”对此,开发商的说法是他们没有接到规划局的变更通知。

  昨天记者来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宣传的王朔说,“单位领导的意思是不接受你们的采访,这个事情你们应该去采访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因为消防部门已经认定了消防通道,执法部门就有责任去拆。这与我们无关。”

  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党委办公室付红艳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因为地毯厂小区的事情很复杂,市政府相关部门已要求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与皇姑区政府负责协调解决,此事与我们无关。”

  对此王朔反问,“他们说这个事交给我们了,可是交办手续呢,他们能拿出来吗?”

  付红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辽宁省消防条例44条规定,地毯厂小区的消防通道问题应由消防部门负责。这与我们无关。”

  皇姑区消防大队秦队长的观点是,“现在这个事情很复杂,政府相关部门经过几次调解后,已经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处理了。我们只是负责认定消防通道,不负责其他的。”知情人透露

  小区西边以前有个门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沈阳正隆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碧塘阁小区使用的土地位置,以前是沈阳市健康教育所的。

  昨天,记者再次采访了沈阳市健康教育所行政科刘科长。刘科长说,“原本地毯厂小区是有门的,门的位置在地毯厂小区的西侧。”

  据刘科长介绍,地毯厂小区现在的位置在上世纪80年代是沈阳市地毯厂的,后来地毯厂西侧的办公楼卖给了个人,那里原来有一个大门。

  后来,西侧楼现在的房主将原来的大门堵死,居民见无路可走才打开北墙作为通道。刘科长拿出了1998年5月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道路定线图,“地毯厂小区西侧确有一个出入的大门。”小区居民说

  总得给我们条出路啊

  为了核实刘科长所言,记者再次找到地毯厂小区的多位居民,居民们一致的说法是,“这个小区里有过两个出入门,一个是刘科长说的西侧大门,北侧也一直存在一个出入门。”

  居民们认为,西侧办公楼卖给个人后,人家有权利将自己区域的大门封死,而沈阳正隆房地产开发商却没有权利将北门封死。

  “不管从哪边开门,总得让我们有个出路啊,这事咋就没人管呢?难道真要逼着我们跳墙吗?”居民们很苦恼。《没门儿!百户居民外出得跳墙?》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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