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人流”还是药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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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28 南京晨报 | |||||||||
近年来,药物流产在终止早孕方面已得到广泛应用,在许多妇女的眼里甚至大有取代人流之势。那么,对于不慎受孕又不想要孩子的妇女,究竟选择“人流”还是“药流”好呢? 药物流产一般来说,凡停经35 49天,年龄在40岁以下的早孕者,可选择药物流产。但有以下疾病患者不能采用这一方法:如某些疾病的急性期、生殖器官炎症、肾上腺疾患或与甾体激素有关的肿瘤、某些心脏病、高血压等。目前较多采用的方法是在医生的指导下,
人工流产人工流产是一种经典的终止早孕的方法,凡妊娠10周以内的,可在门诊人流室手术,不必住院。(其最佳时间应在孕50 60天,子宫大小在孕6 7周为最好)。人流术前应空腹,术中要配合医生操作,术后一月禁止同房。 值得指出的是,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终止妊娠,都是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对健康都有一定的损害,不可过多过频,认真地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才是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积极态度。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