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交警不再介入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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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8:39 法制日报 | |||||||||
本报宁波8月21日电 通讯员 徐坚波 记者 李建平 记者今天从宁波市鄞州交警部门了解到,从今天起鄞州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将全面引入司法调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开展工作,交警部门不再承担民事赔偿调解工作。 据了解,目前宁波市鄞州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每天66起。除交警现场解决的快速处理经损事故外,涉及到人员伤亡原因,需要进行后期调解处理的占40.3%。大量交通事故的
据悉,交通安全司法所主要承担对8个“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管理和指导,为交通民事事故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交通安全方面法制宣传教育和交通安全行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方面司法行政工作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