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年内全动工(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00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特别策划

  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厦门经验

  覆盖整个市域范围,其中岛内5处岛外3处

  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 吴晓菁)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记者昨日获悉,继高林居住区、观音山公寓于5月31日动工后,下月初,我市又有一处社会保障性住房万景公寓即将正式动工建设。再过不久,符合条件的市民将可以住进由政府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的廉租房、公有租赁房、保障性商品房等各类社会保障性住房。

  根据计划,未来三至五年我市将建设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和保障性商品房共160万平方米约2万套,其中租赁房(含廉租房、普通租赁房、租赁公寓)30万平方米约4000套,保障性商品住房130万平方米约1.6万套。此外,结合重点工程、旧城(村)改造的需要,我市还将建设大量的安置房,通过拆迁安置解决一大部分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实施社会保障性住房计划,预计“

十一五”期间,我市可解决3.4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占同期商品住宅总套数的23%。

  不仅岛内有可以满足各种需求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岛外也大规模地建设了此类住房,以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我市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将覆盖整个市域范围,其中岛内5处,岛外3处,主要分布在岛内的高林居住区、观音山公寓、古楼租赁房、万景公寓、五缘湾公寓以及岛外的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翔安东方新城、集美永祥花园等八个项目。目前这些项目已全部做到“三落实”,即落实选址、落实规划设计、落实建设计划。集美永祥花园、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翔安东方新城去年已经开工,高林居住区、观音山公寓已于5月31日顺利动工,万景公寓、古楼租赁房、五缘湾公寓也即将动工建设。

  虽然面积标准低,但建设标准不低,厕所、厨房、阳台一应俱全,每户至少有一面朝南,我市所有保障性住房均为小户型,大部分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但各居住区内应有的配套设施一样也不少,选址也都是在交通便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区域。

  有关部门表示,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的预期目标是,符合现行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全部得到解决;符合现行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基本得到解决;同时为住房不配套的困难户配套齐全厨房、
卫生间
;为来厦就业毕业生、中级人才解决过渡性住房;为各企业的高管、高级人才解决住房,以期创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厦门市八大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速览

  高林居住区

  位于湖里区高林村,规划总用地面积31.0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2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4.3万平方米,住宅8369套,建筑密度20%,容积率2.6,绿地率45%。工程于2006年5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整个项目计划于2008年竣工。目前1#、2#楼基础工程已完成,3#-8#楼正在施工招标,将于8月底开工建设。

  万景公寓

  位于吕岭路以南,洪文路以东。总用地面积2.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33万平方米,住宅952套。计划于2006年9月5日开工建设,整个工程2007年竣工。

  观音山公寓

  位于思明区观音山片区,以“节约土地,方便出行”为原则,结合公交场站进行规划设计,项目总用地面积1.0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62万平方米,住宅936套。

  项目地下一层为社会停车场,地上一至三层为公交场站停车用房,四层为商场,五层为架空及公共活动空间,六至三十层为廉租房及普通租赁房。该项目已于2006年5月31日正式开工建设,计划于2007年竣工。

  古楼租赁房

  集公交枢纽站、公交停车站、社会停车库及租赁房为一体,四部分空间相对独立。用地面积1.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98万平方米,住宅725套。

  项目规划地下一层为社会停车库、设备用房及人防用房,一层为公交枢纽站,二至三层为公交停车场及场站办公用房,四层为商场,五至二十九层为租赁房。该项目计划于2006年9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竣工。

  五缘湾公寓

  用地面积5.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4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2.69万平方米,住宅1482套。计划今年9月开工,2008年竣工。

  该项目坚持从绿色生态角度出发,为居民创造出都市中环境优美、舒适便捷、高品位的生态居住区及绿化环境。规划设计中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设计准则,体现城市环境对“人”的关怀,精心塑造生动和谐的城市空间形象,为居民塑造都市中环境优美、舒适便捷、卫生安全的生活居住空间和商业服务空间。

  翔安东方新城

  位于翔安区,总用地面积30.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7.11万平方米,住宅5147套,目前已开工13.44万平方米,主体工程已全面封顶,多层建筑将于2006年年底竣工。二期工程征地工作已完成,计划年底前开工,2007年竣工。

  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

  位于集美区,总用地面积21.5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8万平方米,绿地率50%,建筑密度15%。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7.9万平方米,住宅4593套,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部分将于2006年底竣工,高层部分计划于2007年6月竣工。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2.65万平方米,计划于2006年下半年陆续开工,其中一个组团已开工建设,计划于2007年12月竣工。三期工程计划于2007年开工,2008年竣工。

  集美永祥花园

  位于集美区,临近集美大道与同集路交叉口。占地面积1.2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住宅293套,主要用于解决集美文教区高校教师住房问题,已完成配售工作,2006年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年内全动工(图)

  

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年内全动工(图)

  名词

  社会保障性住房

  指政府投资兴建或收购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和特定用途的住房。具体包括保障性商品住房、公有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普通租赁房)、拆迁安置房、危改安置房以及落实侨房政策安置房,其中拆迁私房的安置房和执行市场租金的公有租赁住房为具有特定用途的社会保障性住房。

  声音

  市建设与管理局局长黄诗福:

  让住房困难户早日搬进新居

  “户型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环境美。我们将以最合理的价格,最短的工期,为我市的住房困难户建设一个个环境优美的社会保障性住宅小区,让住房困难户早日搬进新居。”昨日,市建设与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诗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坚持指挥在一线,服务在一线,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攻坚战。”

  “加快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分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供给体系,有利于切实长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这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大工程。”黄诗福表示,在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中,市建设与管理局主要负责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建设与管理。目前列入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有高林居住区、杏北新城锦园居住区、翔安东方新城、集美永祥花园、万景公寓等项目。另外,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000套保障性商品住房,目前已拟定配售方案报批。

  据悉,今年为民办实事的1000套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为历年来最多,是政府建立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思路的具体体现。黄诗福表示,这1000套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安排在杏北锦园居住区、翔安东方新城,目前两工程进展顺利,均已具备配售条件。

  黄诗福介绍,社会保障性住房坚持小户型、经济实用的原则,严格控制户型和面积标准。社会保障性商品房两房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占60%,三房型面积控制在70平方米,占40%。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虽然不大,但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好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规划和设计,真正做到户型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环境美。

  为了确保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住房困难户手中,今年6月,市建设与管理局就如何配售和管理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在报纸上公开征求广大市民意见,收到市民来电、邮件等共1270件,归纳为79条建议、意见,对其中的部分建议、意见,市建设与管理局在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中已经予以采纳。黄诗福说,《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配售与管理实施办法》正在抓紧研究制订中,该办法已几易其稿,待市政府批准后即可向社会公布,力争做到把房源提供给最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

  市国土房产局局长林长树: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在未来二三年内,我市将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超过4000套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向既不属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又无经济能力购买保障性商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以满足他们的居住需求。”昨日下午,市国土房产局局长林长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已经动工建设的观音山公寓,我市还将有两处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即将动工建设,它们是五缘湾公寓及古楼租赁房。

  据悉,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观音山公寓和即将开工的古楼租赁房的最大特点是,将公交场站和公有租赁房融为一体建设,既充分利用了土地,完善了配套,又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极大地方便了租赁户的出行。

  “由于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较低,想买房却又买不起,很难完全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改善住房条件。”林长树表示,建设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居者有其房”,这对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住房市场,调节收入分配机制,实现住房分配体制的转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市已基本实现低收入家庭“应安置、尽安置”的目标,共有23232户居民通过租住直管公有住房解决了家庭的居住需求。

  建立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体制是一项新的具有开拓性的举措,这将打破原有的分配体制,从原有的“福利性”分配转变为“保障性”的分配。林长树透露,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按统一的市场租金标准,由政府按不同收入家庭和承租对象实行分类租金补助,并且有严格的申请程序,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全名制。

  “要通过建立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保障作用,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通过轮候配租,满足居住需求。”林长树表示,当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因家庭收入或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有承租条件时,应申报调整租金补助标准或退出承租的住房。

  文/本报记者 陈运军 吴晓菁 图/梁伟(来源:厦门日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