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卡拉OK包房:每天12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00 解放日报

  

卡拉OK包房:每天12元

  本报讯(记者 吴长亮 夏俊)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版权使用费。一直备受关注的卡拉OK收费问题,如今终于水落石出:昨日,国家版权局公布收费标准,并对此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征求各界意见。

  发布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上的这一公示称: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须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间包房一天收取12元(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该标准经国家版权局公告后施行。此前的7月27日,国家版权局曾就卡拉OK厅版权使用费问题专门举行新闻记者座谈会。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说,这个标准仅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调整。但由于收费牵涉面甚广,昨天公示一发布,就引起各方强烈反应。

  这笔开支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国家版权局在此前的新闻记者座谈会上表示,这是卡拉OK经营者支付的费用,不应再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但据记者从各KTV企业了解的情况看,卡拉OK涨价将在所难免。

  钱柜KTV上海总公司陈先生在电话中表示,针对国家版权局公示的收费标准,公司高层尚未有明确表态,“但不排除近期会有一些配合性的措施出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保?路二弄的海港KTV规模则相对较小,只有35个包厢,目前价格分别为60元、80元、100元、150元一晚。该公司值班经理坦言:“不涨价,怕是有点吃不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