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保持公安干部队伍的良好精神状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18 北京日报 | |||||||||
近年来,局党委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长”的方针,不断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完善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调整精神状态,进一步提升公安工作水平与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规范选拔任用机制,选准人、用好人,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实施“一把手”工程,选好配强各级正职领导干部。坚持选人标准和条件,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选人,坚持
疏通干部能下的渠道,形成择优汰劣的良性循环局面。打破领导干部职务“铁交椅”,全面推行任期制,将任期业绩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效能,努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制定“不胜任现职12条标准”,实行专项考核,加大干部“能下”的力度。对日常动态考察中发现存在群众意见相对集中、信访投诉较多等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组织专项考核。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把好干部队伍的“入口关”。落实了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 加强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氛围。引入精确分析理念,加强日常考察。充分运用各项工作绩效考评结果、领导干部一年两次民主测评结果和干部实际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干部。实行积分制,建立非领导职务正常晋升机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年龄、专业和性格气质等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发挥班子整体效能,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