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涉县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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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0 河北日报 | |||||||||
大汛关头问防汛■后续报道 本报讯(记者郝彦鹏)本报《大汛关头问防汛》报道受到广大读者和有关市县的关注。近日,石家庄市和涉县有关部门先后致函本报编辑部,感谢党报舆论监督对防汛工作的促进,并就报道反映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8月5日,本报报道灵寿县滹沱河主河道垃圾弃石堆影响行洪安全情况后,引起了石家庄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市长吴显国亲自向灵寿县政府了解情况。8月6日上午,石家庄市水利局和灵寿县有关领导一起进行实地查看。经调查研究后提出整改方案:一、请设计单位到现场勘测指导清障工作。二、灵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乡(镇)、村,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尽快将垃圾清除。三、水利部门加强监管,对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废料的现象坚决予以制止。四、灵寿县政府要对全县石材厂的弃料处理统一制定规划,有计划地处置。据悉,垃圾清理目前正在进行中。 8月13日,本报以《悲情难忘忧未休》为题,报道了涉县谷几村防汛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后,省国土资源厅立即责成邯郸市和涉县国土资源局调查了解,涉县县委、县政府对此也十分重视,迅速成立了调查组,深入谷几村进行调查了解,解决存在的问题。8月14日下午,该县县委书记崔建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穆伟利深入该村实地查看防汛工作,并就反映问题做了进一步核实,提出了解决方案:一、对谷几村的险地险段进行排查,强化防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二、对孙元章老人一户,由乡村共同负责,在村中高地选一处旧宅供老人汛期居住,确保不出问题。三、对谷几村已经批了宅基地但仍未建房的户,由村负责督促其尽快建房。对家庭条件差,建房确实有困难的户,由县水利局、扶贫办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实物津贴。四、从8月15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再开展一次全县防汛隐患大排查,逐村、逐段、逐户落实防汛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