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受惠 4000万元"两免一补"预拨款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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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2 汉网 | |||||||||
免收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汉网消息 (记者袁琦)今年秋季开学,我市仍将对农村及中心城区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昨日,市教育局财务处有关负责人透露,为确保顺利开学,今年我市对“两免一补”预拨的4000万元已经全部提前安排到位。
据了解,我市于今年春季开学率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收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所惠及的不仅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也包括城区低保家庭的孩子。 今年春季开学后,市区共投入5500余万元用于“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其中市级财政拨款5193.44万元。由于秋季开学具体人数待定,8月初市教育财务处与市财政部门协商,按上半年实际拨付金额的80%%预投到各校,待9月开学检查并核准人数后,再将剩下的款项拨付到位。 据悉,市区财政全年将拨付1.2亿元用于“两免一补”,其中市级财政拨款将达到1亿元。 特殊教育学生也可享受 晨报讯(记者袁琦)市教育局财务处负责人昨表示,不在低保或贫困等政策范围内,却因自然灾害或重大疾病等而符合政策规定内的学生,以后都将能享受“两免一补”。 具体说,在市第一聋哑学校、第二聋哑学校、市盲校、砺志中学、启新学校等特殊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相关链接] 享受“两免一补”的对象 免杂费:父母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父母一方为农业户口且子女为农业户口,在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本市非农业户口低保家庭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和工读)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免(补)教科书费:农村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非农业户口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享受补助教科书费,补助标准不得低于50%%;低保残疾人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 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在学校住宿的,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免杂费的标准:农村小学85元/生·学期,初中135元/生·学期;城郊各区政府所在地小学100元/生·学期,初中165元/生·学期;中心城区小学105元/生·学期,初中170元/生·学期。 免教材费的标准:农村小学1~2年级40元/生·学期,3~6年级65元/生·学期,初中125元/生·学期;城郊各区政府所在地小学1~2年级45元/生·学期,3~6年级70元/生·学期,初中130元/生·学期;中心城区小学1~2年级50元/生·学期,3~6年级70元/生·学期,初中135元/生·学期。 补助住宿费标准:农村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在学校住宿的,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不低于120元/生·学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