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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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3 河北日报 | |||||||||
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 有毒有害和加班加点严重行业被列为工作重点 本报讯(通讯员张立武记者段丽茜)日前,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规定:化工、皮革等有毒有害行业和服装加工、餐饮服务等加班
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的内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专项协议。协议对于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女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主要内容为:女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其中包括反对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企业中适合女职工的岗位,不得拒绝安排)、男女同工同酬、各项福利待遇均等;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包括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四期保护”、妇女病的普查普治;女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对女职工进行职业教育、技术培训,为女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开展特色活动提供条件等。 《意见》提出,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必须经过要约、协商、职代会审议通过、签约、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生效,向全体职工公布等程序。 我省推动女职工保护专项合同工作,将先在设区市的纺织、餐饮、商贸等女职工较多的单位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业家协会,要切实将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法推动并加强对专项合同合法性的审查,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平等协商、违反专项合同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各级工会组织要把专项合同的签订工作纳入制度化建设,作为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