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文选〉学习导读》出版发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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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25 河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和领会《江泽民文选》,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组织编写的《〈江泽民文选〉学习导读》,即日起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 《〈江泽民文选〉学习导读》开篇收入了《中共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江泽民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土地等规定要求的项目
———依法履行建设程序。对应报批审核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核手续。严禁越权审核,严禁化整为零规避审核。对由企业自主决策的项目,要指导企业科学论证,慎重决策,避免因投资决策失误造成损失。 ———严肃政纪法纪。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程序,越权审核、化整为零规避审核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触犯国家法律的,要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项目业主单位指导,督促业主单位加强项目工程监理,按照合理工期组织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