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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存的包咋给了别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38 华商网-华商报

  去超市购物,把装着随身物品的包存放在超市人工存包处,谁想出来时自己的包竟被别人领走,包里的手机、小灵通和一部MP3都没了踪影。8月20日,王先生夫妇在西门好又多购物时的遭遇,让他们气愤不已。

  20日14时许,王先生和妻子到西门里的好又多超市购物。在把装着衣物、手机、小灵通、MP3等物的塑料袋存在入口存包处后,工作人员给了他们一个存物牌。一个多小时后,
王先生买完东西出来,拿着存物牌去柜台取自己的东西,工作人员给他的却是另外一个塑料袋。

  “那个塑料袋里头也装着衣服,是一条裤子,但却不是我的。”发现自己的东西丢了,王先生迅速与超市的工作人员交涉,经了解是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把相邻两个货柜的东西拿错了。王先生称,因为两个包里都是衣服,那个拿了自己东西的人也许压根儿没意识到拿错了,“也可能是故意的,反正包里就一条裤子”。

  因为超市工作人员的疏忽弄丢了自己的包,王先生认为超市应该如数赔偿,但超市一位姓周的负责人解释说,他们的工作人员的确有过错,但他们已经在超市入口存包处的明显位置警告消费者,不能将手机、现金等贵重物品寄存,“但是这位顾客依然将自己的手机、小灵通、MP3放在塑料袋里寄存,双方都有疏忽,所以损失不能由我们全部承担。”这位姓周的经理表示,除了手机、小灵通和MP3,他们对于顾客提出的存放在包里的其他物品,都愿意如数赔偿。

  最终,超市给王先生夫妇赔偿500元现金了事,但双方都觉得“委屈”:王先生因为自己的疏忽,白白丢掉了手机、小灵通和MP3,而商场则因为疏忽,损失了500元现金。本报记者崔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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