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的手机发出“遭强暴”短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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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09:3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明)你说气人不气人,手机丢失后,捡到手机者竟以失主的名义给手机上储存的电话号码发送恶意短信,引起了朋友之间的误会,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令失主十分气愤。 这两天,西安的王女士突然接到朋友的电话称,有人用她原来的手机发送恶意短信,内容是“自己被强奸了,希望能得到帮助”之类的话。听到这里,王女士的头“嗡”的一
从8月18日开始,王女士一直都和对方发短信沟通,希望这位不愿露面的人能够停止这种行为,但对方一直没有回复。目前,王女士的5位朋友已经收到这样的短信。由于这个电话号码用了一年多,熟悉她的人基本上都知道这个号码,而且同学、亲戚朋友等重要电话号码也储存在上面。王女士担心,万一对方继续发送这样的短信给自己熟悉的人,自己真是有口难辩。 对此,电信部门表示,王女士提供相关资料,就可办理停机手续。目前,王女士已向警方报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