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重庆行政首长问责制两年追究89名领导干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0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据新华社重庆8月21日电(徐旭忠、苏展)记者从重庆市政府法制办获悉,重庆市行政首长问责制实施两年来,已有89名政府领导干部被行政问责,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得到群众拥护和支持。

  于2004年7月正式实施的《重庆市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确立了18种问责情形,包括效率低下,执行不力,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违反法定程序,盲目决策等。问
责对象包括重庆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及参照执行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及区县政府的“一把手”。目前,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都制订了实施办法,三级问责体系已基本建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