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 衡水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监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08 中国环境报 | |||||||||
周迎久 本报讯河北省衡水市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加强对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管理。市环保局将进行现场督查、抽查,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包庇环境违法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衡水市环保局规定,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对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清理,详细掌握项目审批、建设、“三同时”落实、环保验收等情况,重点是化工、冶炼、造纸、印染、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公路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未批先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或长期以试生产为名进行非法排污的项目,该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并依法进行处罚。 “通知”强调,要强化对辖区内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管理,进行专项清理整顿。要检查在管理中是否制定有悖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土政策”,是否有阻挠环保部门正常执法、管理,甚至降低或取消环保准入门槛上项目的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