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元版权费有点高 昆明KTV不敢轻言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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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49 云网 | |||||||||
国家版权局昨日起就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记者就此采访了昆明部分KTV经营者。他们认为12元的费用偏高,肯定会增加企业成本,但每家都不轻言涨价。 对于此收费标准,昆明温沙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魏崴认为有些偏高,“温莎总共有400个包房,如果每天收12元,一个月下来仅版权费就要增加成本14.4万元,有些不能承受,
此外,魏崴认为,以包房间数来收费也不科学,像温莎每晚上座率达90%以上,算是昆明情况较好的KTV,一般的平均上座率在70%左右,如果空置的包房也要收12元的版权费,那不合理。 对于因收版权费在KTV消费价格会不会受影响,魏崴肯定地说,温莎的消费价格不会上涨,因为价格上调意味着失去部分客源。尊龙新世纪广场店总经理张兴荣告诉记者,关于价格调整这要等国家最后的标准出台,开股东会研究后才能决定,现在不好说。 本报记者 张敏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