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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 规范工伤留薪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9月1日起,铜陵市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实行规范化管理,依据受伤程度明确停工留薪时间。

  据了解,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过去,铜陵市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执行没有具体标准,导致各单位工伤职工在享受待遇上存在差异。从9月份起,该市针对身体不同部位遭受的原发性损伤,按标准明确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工伤标准按国际疾病分类
中的损伤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等15大类、441条。常见职业病分列7大类、61种;中毒类职业病分51种;其他临床发病较少职业病种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闻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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