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 规范工伤留薪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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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10:5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9月1日起,铜陵市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实行规范化管理,依据受伤程度明确停工留薪时间。 据了解,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过去,铜陵市对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执行没有具体标准,导致各单位工伤职工在享受待遇上存在差异。从9月份起,该市针对身体不同部位遭受的原发性损伤,按标准明确治疗和恢复所需要的时间。工伤标准按国际疾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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